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批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以我省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按照國家要求,我省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準,每人每月增加35元。掛鉤調整部分,實行與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同時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為進一步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的關懷,今年對我省高齡傾斜辦法調整完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對2020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后,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補齊至上述標準。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預計全省369萬退休人員受益,特別是高齡退休人員的獲得感進一步增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養老金調整工作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各地正積極調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于7月1日前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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